難治性強迫癥詳談
更新于 2017-10-12 ? | 瀏覽次數(shù) 0
常見的強迫癥狀有哪些?
1、經常對病菌和各種疾病敏感,并毫無必要的擔心;
2、經常反復洗手而且洗手的時間很長,超過正常所需要;
3、有時會毫無原因的重復相同的話語好幾次;
4、覺得自己穿衣,清洗,吃飯,走路時要遵循特殊的順序;
5、經常沒有必要地反復做某些事情,例如檢查門窗,開關,煤氣,錢物,文件,表格,信件等;
6、對自己做的大多數(shù)事情都要產生懷疑;
7、經常不自覺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憶或想法,使人不能擺脫;
8、經常認為自己的細小的差錯就會引起災難性的后果;
9、時常無原因地擔心自己患了某種疾?。?br />
10、時常無原因地計數(shù)或多次吟唱某一段歌曲;
11、在某些場合,很害怕做出尷尬的事;
12、當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銳物品時會感到心煩意亂;
13、為要完全記住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困擾;
14、有時會毫無原因的破壞某些物品,或傷害他人;
15、在某些場合,即使當時生病了,也想暴食一頓;
16、當聽到自殺,犯罪或生病這類事情時,會心煩意亂很長時間,很難不去想它;
17、有嚴重潔癖、幻想癥、電郵綜合癥、自慰過度等表現(xiàn)。
【臨床癥狀、評估與診斷、治療】
強迫癥(OCD)在世界范圍內的終身患病率為0.8%~ 3.0%,發(fā)病具有鮮明的社會-心理-生物模式特征。兒童青少年是強迫癥的高發(fā)人群,兒童強迫癥患者臨床表現(xiàn)具有年齡特性,如兒童強迫癥中強迫檢查發(fā)生率高于對稱和清潔,攻擊/傷害的強迫思維發(fā)生率比成人高,如對災難性事件的恐懼,或擔心自己或父母死亡或疾病,這與兒童的發(fā)展水平和需求相關。強迫性的囤積也較常見于兒童。兒童強迫癥患者的強迫思維和行為也具有年齡特點。
▲ 強迫思維:兒童強迫癥患者表現(xiàn)出同成人相似的強迫思維。一般情況下,兒童強迫行為和沖動明顯而強迫觀念并不突出。但是,在兒童正常發(fā)育階段也會出現(xiàn)一些強迫現(xiàn)象,如不可克制地去碰觸周圍的一些東西,走路遇到路面有裂縫時不自主地跳過去或總重復唱一首歌詞,上床脫衣服時總有拍胸捶腿等習慣性動作,然而其對這些動作沒有痛苦感,也不影響孩子的日常生活,更不會因為不可克制而產生焦慮,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自然消失,故稱為正常的一過性強迫現(xiàn)象或稱為亞臨床強迫現(xiàn)象。
▲ 強迫行為:兒童強迫癥患者通常與成人的強迫行為相似,但是,如不讓患者重復這些動作,其會感到焦慮不安,甚至發(fā)脾氣。如果讓其反復進行這些動作,兒童患者并不像成年患者那樣有明顯的內心矛盾和焦慮不安。一般來說,兒童對自己的強迫行為并不感到苦惱和傷心,只不過是刻板地重復這些行為而已。嚴重時會影響到患兒睡眠、社會交往、學習效率、飲食等多個方面。
在兒童強迫癥中,較為特殊的強迫癥狀表現(xiàn)為替代性強迫行為和感應性強迫行為。(1)替代性強迫行為:兒童不但自己有強迫行為,還要求其父母或其他關系密切的親屬來完成他/她的強迫行為。如反復地檢查、重復地洗滌等。有些年齡較低兒童自己強迫檢查并不嚴重,而代之讓父母或祖父母強迫地重復他/她想強迫的內容,甚至總盯著或看著別人來完成強迫行為。(2)感應性強迫行為:有些兒童的強迫行為具有家庭感應性,有些父親或母親和孩子出現(xiàn)同樣的強迫行為。這些多見于強迫檢查、強迫性儀式動作、強迫性洗滌等,主要見于過度依戀或過度溺愛的親子關系家庭,獨生子較多見。如有些照料者(單親母親或祖母較多見)不能與兒童正常地分離,仍同床、同被。
由于兒童精神疾病的復雜性,許多孤獨譜系障礙的重復刻板行為、抽動障礙的重復和強迫行為、兒童精神分裂癥的怪異強迫思維和行為都增加了診斷和治療的復雜性。因此,應認真和全面地進行收集病史、精神檢查、體格檢查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查,以及評估量表進行量化評估。常用的篩查量表為兒童版Y-BOCS (Children's Yale-Brown Obsessive-Compulsive Scale,CY-BOCS),該量表是年齡向下延伸的成人版Y-BOCS(適用年齡范圍8~ 17歲),為臨床醫(yī)生用評定量表,對兒童強迫癥狀及嚴重程度進行半結構化評估。
【治療原則】
(1)建立有效的醫(yī)患治療聯(lián)盟;
(2)定期隨訪和評估:包括定期的全面精神狀況檢查,強迫癥與共病的進展與嚴重度,患者安全性的風險度,疾病對患者功能和生活質量的影響,治療的效應、不良反應及治療依從性,治療環(huán)境是否符合目前病情的嚴重程度,患者生存環(huán)境中的應激因素尤其是與強迫癥狀相關的應激因素,患者的壓力應對方式等;
(3)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均是強迫癥的有效治療方法。根據(jù)患者的臨床癥狀特點、疾病嚴重程度、是否共患其他精神或軀體疾病及接受相應的治療、既往治療史、心理治療方法的可及性、患者對治療的意愿和經濟承受能力以及患者的治療現(xiàn)況等因素,為患者選擇適宜的藥物治療、心理治療或者藥物聯(lián)合心理治療的策略。
(4)個體化治療:根據(jù)患者的個體情況,如年齡、性別、病程、癥狀特征、既往病史、心理社會因素等,決定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5)多學科聯(lián)合制定治療方案:對于共病患者、特殊人群等患者,與其他相關專科醫(yī)師一起協(xié)調治療方案,提高治療的效果和減少不良反應的發(fā)生。
(6)選擇適宜的治療環(huán)境。
(7)選擇適宜的心理和(或)藥物治療方案,序貫治療。選擇藥物應從推薦的一線藥物足量足療程開始,急性期治療10~ 12周,維持期治療1~ 2年。經12周急性期治療療效不佳者首先考慮增加藥物至最大治療劑量;仍無效者可考慮聯(lián)合增效劑、換藥治療或者選用其他治療方法。對于使用高劑量藥物的患者,應密切監(jiān)測包括5-HT綜合征在內的不良反應。老年群體應用藥物治療開始使用較低劑量的藥物和更為平緩的劑量增加過程是有益的,如經過1個療程的治療無效,應考慮增加藥物至最大治療劑量,如仍無效,再考慮進行換藥;如果換藥后足量足療程依然無效或者癥狀復雜的患者如伴有嚴重的抑郁癥狀或者其他精神癥狀,建議聯(lián)合治療。
(8)關注治療的依從性。